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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制药工程系第三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代表的通知
时间:2015-06-02    来源:制药工程系    作者:

制药工程系各团支部(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经研究,制药工程系第三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4年6月上旬召开。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

一、团学代表产生的基本条件

1.学生团员代表的团籍须在我系,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从事团工作的教师可作为正式代表;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

4.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热爱团的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和我系实际情况,设正式代表名额为134名(鉴于大三年级顶岗实习,各团支部(班级)设正式代表2名,大一、二年级设正式代表为各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教师代表5名)。

1.各团支部(班级)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2.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参照附件《制药工程系第三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团支部(班级)组织负责,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代表候选人由各团支部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

2.根据无记名投票意见,经班主任同意,提交系分团委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请各团支部务于6月4日前,将代表名单报系分团委。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制药工程系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

附件:

制药工程系第三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代表总数

12级生物制药一班(356)团支部

2

12级生物制药二班(357)团支部

2

12级生物制药三班(358)团支部

2

12级药物制剂一班(359)团支部

2

12级中药制药一班(360)团支部

2

12级中药制药二班(361)团支部

2

12级中职三年制中药制药一班(中212)团支部

2

13级对口中药制药一班(370)团支部

2

13级对口中药制药二班(371)团支部

2

13级中药制药一班(372)团支部

8

13级中药制药二班(373)团支部

8

13级生物制药一班(374)团支部

9

13级生物制药二班(375)团支部

9

13级药物制剂一班(376)团支部

9

14级对口中药制药一班(408)团支部

8

14级对口中药制药二班(409)团支部

8

14级对口中药制药三班(410)团支部

8

14级对口中药制药四班(411)团支部

8

14级生物制药一班(412)团支部

8

14级生物制药二班(413)团支部

9

14级药物制剂一班(414)团支部

8

14级中药制药一班(415)团支部

5

14级中药制药二班(416)团支部

6

合计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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